【电脑质保期】只对硬件负责,对软件出现的任何问题不负责
有关电脑质保期的质保问题,值得国家部门创新认知其内容。
根据电脑公司的说法“只对硬件负责,对软件出现的任何问题不负责”,宣称是符合国家法律的。
“数据资产、数据安全”,是现在及未来社会和国家的核心资产,由于电脑制造商和电脑系统提供商出现的问题,让客户承担损失,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市场规则,违背了基本的商业精神。
电脑出现问题,电脑制造商让联系电脑软件系统提供商,出现的软件问题和制造商无关,电脑中的数据完全和电脑制造商无关,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系统软件提供商,应该是电脑制造商的供货商,出现问题理应由电脑制造商负责联系软件提供商,比如微软Windows系统,而不是让消费者自己联系微软并自己承担损失。如果制造商提供重要的工业制造设备给客户,该制造设备含有软件,出现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让客户自己联系软件提供商,显然在工业企业是行不通的,为何在电脑民用市场就是“理所当然”的?为何给予这些电脑制造商特殊的“市场权力”?真的符合国家“质量三包”规定的情形吗?
目前启用新电脑时,微软WINDOWS系统会要求注册账户,然后才能一步步启用电脑。如果有一天出现不能开机,要求输入“恢复密钥”才能进入电脑,否则电脑无法使用。“恢复密钥”需要进入微软公司账户才有可能获取到,获取不到“密钥”时,微软没有解决方案,那么某想告知只能损失电脑数据,重装系统,让消费者自行承担损失,并说是符合国家质量三包的。
没有微软密钥而不能进入电脑;即使把新的电脑拆机,取出硬盘,在其它电脑也无法获取资料数据,要求必须输入密钥,因为硬盘被锁定了。这种由于没有密钥而微软又不能解决,导致数据损失,微软是不承担责任的,这是谁给的市场特权?密钥自始至终,电脑使用者都是没有任何可以自由操作的空间。密钥不能获取到让消费者承担责任和数据损失,这是什么市场逻辑?
这其中,WINDOWS系统强行让消费者注册账户,否则不能使用自己付费购买的电脑,出现问题没有解决方案又不负责,这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这和国家推动的“数据资产,数据安全”严重背离。
请广大法律界朋友参与制定合理的“质量保证”责任及损失赔偿问题,消除这种不合理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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