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只需1500元,便果断下单购买,店家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

博主:投稿投稿 2024-01-13 12:41:02 220 0条评论
摘要: 辽宁大连,一男子在网上发现,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只需1500元,便果断下单购买,万万没想到,店家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店家和某东平台告上法院。事...

辽宁大连,一男子在网上发现,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只需1500元,便果断下单购买,万万没想到,店家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店家和某东平台告上法院。
事发当天,王先生在某东购物平台购物时,竟意外发现价值14299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在一家店铺只需要1500元,王先生以为是店家搞特价,便果断下单购买。
可万万没想到,王先生下单购买后,店家竟然以网上售价标注错误,设错库存为由,未如期将案涉产品送达约定收货地点。期间店家曾主动联系王先生,请求退回货款并按订单金额30%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但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绝。
随后,王先生找到了某东商城的客服,但客服表示,按照《某东用户注册协议》规定,销售方收到该订单信息后,已将货物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方视为您与销售方之间就发出的货物建立了合同关系,现在店家尚未发出,所以不存在合同关系,故无需赔偿。
王先生不满意双方的回答,最终在多番索要电脑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店家和某东商城告上了法院,要求二者共同赔偿自己损失14299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店家因网上售价价格标注错误为由拒绝发货系违约行为,故应当承担因违约给王先生造成的重新购置案涉商品的实际价格14299元;某东商城在明知店家违约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店家和某东商城均不服,双双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某东商城认认为:
1、案涉买卖合同没有成立,一审认定合同成立,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icon,没有合同依据认定某东商城承担连带责任;
2、商品价格并非某东商城标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参与买卖双方交易。发生纠纷后,某东商城已责令店家退还货款,并要求店家按合同金额30%赔偿,采取了必要措施,无据判令某东商城承担连带责任;
3.一审判令赔偿损失14299元过高,王先生一审主张损失数额超过了深圳有点公司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有违公平原则。
店家认为:
1.我公司发现王先生购买商品无货,在第一时间致电王先生说明情况及赔偿方案,并给某东商城纠错部门报备,仅一晚的时间,我司履行了某东平台的规则;
2.我司愿意承担责任,同意按订单金额30%即450元赔偿;
3.一审判决我司赔偿王忠生损失14299元,即重新购买案涉笔记本的价格没有依据。即使我公司欺诈此单客户王先生,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案涉笔记本发布售价为1500元,赔偿金额应为4500元,我公司同意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
一、笔记本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为要约,另一方达成承诺的,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本案中,店家标注的笔记本电脑为单价1500元/台,虽然该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但其行为系《民法典》规定的要约行为,并非要约邀请。
王先生在该网站上下达订单表示承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王先生支付商品对价款1500元并注明交易成功时,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且王忠生已经履行其义务。
店家接单并收取货款后,应履行合同义务,其以网上售价价格过低、设错库存为由拒绝发货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王忠生因重新购置案涉商品所需支付的实际费用14299元或者为王先生重新补发一台电脑。
二、某东商城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某东商城履行了“提供销售者相关信息”的义务,且无据认定“店家利用平台侵害王先生的合法权益”,故现有情况不符合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的情形。
其二、依照《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并未发生侵权行为,仅是店家未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该条法律规定规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综上,就本案而言,某东商城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某东商城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仅由店家赔偿王先生14299元,那么你们怎么看呢?

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只需1500元,便果断下单购买,店家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

(案例来源:辽宁大连中级人民法院)